各位同学: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我院将于2024年9月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资格
2024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符合以下条件的2017-2021级的同等学力学生:
①学位课程学分修满;②国考通过;③校四门课程统考通过;④中期考核合格;⑤符合毕业的科研要求。
二、学院盲审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请填写好《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准备好盲审论文。将以下内容发送至yxyjs@yzu.edu.cn。
①《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②盲审论文(Word和PDF版本);
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推荐书》导师签字后的扫描件。
2.学院抽检
由学院组织派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送审3份,抽检比例为100%。论文盲审合格(盲审得分均高于75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学院抽检结果约于9月中下旬反馈给各位同学,盲审合格的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盲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三、盲审论文格式及提交时间
1.盲审论文格式要求参见:《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论文首页应为:《同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盲审格式即不得在学位论文封面、页眉、致谢、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姓名。
2.所有电子材料的命名要求:学号+姓名+附件名称(不含“+”号)(示例:T12018001张三: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3.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8月21日。
四、学校抽检
学院抽检合格的同学将参与学校抽检,由学校组织派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抽检比例为100%,送审3份。学校抽检结果需全部合格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工作,有一份不合格,则一票否决,无法进行答辩及学位申请,推迟毕业。校盲审论文提交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其他
1.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20%,请仔细修改论文后再提交。
2.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