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工作流程
二、申请学位论文水平认定资格要求
1. 同等学力专业知识水平认定通过,且在申请有效期内。
2. 完成开题并通过开题评审。
3. 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经导师审阅通过。
4. 符合申请学院内审及其他要求。
三、申请提交流程
(一)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开题通过后,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完成学位论文,并主动交给导师审阅,最晚应于8月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导师审阅。论文写作规范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论文写作规范(2020年修订)》。
(二)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申请人提前准备附表1-(见附件1),于9月3日前向申请学院提交附表1-3纸质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及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三)线上提交学位申请:
申请人于9月4日至9月8日17:00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 “提交答辩申请”、“提交论文信息”两步操作,上传学位论文“正文”和“全文”(详见操作说明)。线上提交学位申请将于9月8日17:00后关闭,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未经导师同意,线上提交学位申请视作无效,一律不予进行学位论文水平认定。申请人应按照学院要求,提供导师同意论文提交的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往期线上提交过学位申请,但因后续环节未通过,最终未获学位的申请人,本次须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确保填报答辩年度为“2024”、答辩学期为“秋”,否则将提交学位申请不成功。
(二)申请人上传系统的学位论文“正文”和“全文”,必须是导师认可并同意提交的论文终稿,9月8日提交截止后不可更换,请申请人务必认真检查。若提交文本错误、格式不规范、内容不正确等,可能导致相似性检测、双盲评审不通过,或因迟交导致无法进入后续程序。
1. 格式及命名:
学位申请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全文”和“正文”,必须上传2个文档,且均为PDF格式(不可加密,需具备文字处理功能,扫描生成的PDF不符合格式要求)。
上传论文文档应以“学位申请编号_姓名_内容”命名,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编号以“T”开头,也是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账号。上传论文文档命名如“T20230001_李四_正文”、“T20230001_李四_全文”。
2. 内容: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论文写作规范(2020年修订)》规定,学位论文共分为13个部分:
命名“正文”的PDF文档仅包含第8部分“正文”,且应去掉所有脚注;
命名“全文”的PDF文档应为论文的完整版,文中隐去作者、导师的所有信息,以XX代替。
(三)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的论文题目务必与上传的论文封面题目一致,答辩申请学院审核后不可修改、更换,请申请人务必认真检查,否则可能影响双盲评审。
五、后续环节提示
(一)缴费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采取“先预审,后缴费”程序。申请预审完毕后组织缴费,缴费通知将于9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关注后续通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论文水平认定,线上提交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无效。
(二)相似性检测
学位论文答辩前相似性检测结果将于9月下旬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公布。研究生院将于12月上旬统一对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相似性终检。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答辩前相似性检测或答辩后相似性终检不通过,重新申请学位者,仅有一次检测机会。检测相似比仍超过20%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双盲评审
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将于10月下旬-11月下旬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陆续公布,评审规则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指导意见》,未通过论文双盲评审的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提出学位申请。若论文双盲评审再次不通过,视为未通过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四)论文答辩
通过双盲评审后,申请人可向学院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大致安排在10月20日-11月20日,具体日期由学院根据双盲结果返回情况组织安排,请关注学院通知。 答辩人必须制作、使用PPT,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
答辩后,申请人应对照答辩意见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论文定稿(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的通知”)。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三个月后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逾期未进入答辩程序或重新答辩仍不通过,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按不授予学位处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五)格式规范性检测和学位论文定稿提交
申请人在答辩结束后、提交学位论文定稿之前,应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详见“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的通知”),并将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同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学校将于12月初对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相似性终检,若提交文本错误,可能导致检测不通过。
学院收齐纸质论文后,应于12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同等学力学位论文一式3份。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于11月30日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授予事项审议。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或重新上会审议一次的决议。修改期限,硕士论文为三个月后一年内。逾期未进入相关程序,或重新答辩、审议后仍不合格的,将作出不授予学位的决议,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七)学位证书发放
学校将于12月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项。按照国家要求,同等学力人员获学位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对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于2025年3月上旬组织发放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