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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2015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我校自1997年开始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已有一大批在职人员获得了硕士学位。现将2015年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学位。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4.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即专业型)者需具有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的专业学位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别一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


  ②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111办公室。


  3.报名时本人需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① 天津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请双面打印);


  ② 申报带教导师协议表(见附件2)(导师名单见附件5);


  ③ 由两名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3);


  注:推荐专家不能为本人申报的带教导师。


  ④ 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还须提交:


  Ⅰ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Ⅱ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书(附件4)。


  注: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需用A4纸印制。


  4.录取:经我院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将于7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非学历教育栏目公布录取名单和具体入学安排。


  三、招收专业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1.培养类型为 学术型 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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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05-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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