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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及同等学力申请考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自2012年起,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

一、审核地点及审核条件

资格审核工作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101办公室进行,审核时间:

38-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1016:30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20093月底前获得学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近照1寸照片2张。

3. 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315-44日学校审核完学生申请资格后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可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510日至527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527日,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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