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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2022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我校的相关文件,现对2022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研究生学院总体部署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负责论文盲审及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位申请材料等工作。各学院(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硕士论文答辩及材料整理等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可采取现场答辩、网络视频答辩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答辩方式。答辩工作的开展需符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工作流程

  (一)2022年11月16日前,各学院(培养单位)组织答辩申请工作,报送《皖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皖南医学院2022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经学院(培养单位)审核、签署审批意见,报送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报请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2022年11月20日―11月30日,各学院(培养单位)按照《皖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表》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前如有变更内容,需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具体要求

  (一)答辩工作要求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或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外单位专家,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单位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二)其他要求

  1.各学院(培养单位)统筹安排本部门、单位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论文需在答辩前3天送各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2.答辩会程序可参见《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附件3),记录人应认真填写《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附件4)。答辩委员须根据答辩人培养、论文研究、答辩情况,对其是否通过答辩填写《皖南医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5)进行不记名投票,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后生效。

  3.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及答辩秘书的劳务费用由学位点统一支出,严禁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垫付、分摊答辩相关的劳务费。


  四、材料提交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培养单位)须将研究生答辩材料按《硕士学位申请者材料清单(全日制)》(附件6)或《硕士学位申请者材料清单(同等学力)》(附件7)分人装袋、清单贴档案袋封面,同时将《皖南医学院2022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成果统计表》(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皖南医学院2022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以及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号+二级学科名称”命名),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实验记录本、临床轮转手册由各学院(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以上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学位建设办公室。联系人:倪海宁、水寅萍;联系电话:0553-3932531、0553-3932016。

  特此通知。


  附件1-13.rar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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