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阳光教育 考试动态 高校动态 浏览文章 详情

中国政法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为保证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2〕3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9日起,应届毕业研究生或申请学位者(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以下统称“研究生”)可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毕业申请(仅在校学历生需要提交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等,并按各学院要求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相关具体要求、工作安排及日程由各学院制定并公布,研究生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信息提交和纸质材料提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申请。

  根据校历日程安排,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学期学位授予事项,经审议通过者,方可授予学位。学历研究生(即双证生)可自愿选择是否提请12月或1月的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原则上统一提请2023年1月5日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学位申请人授予学位日期(即: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本学期毕业的学历研究生毕业日期与学位授予日期须保持一致。

  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管理系统中选择正确的学位授予日期和毕业日期(即:提请会议审议日期):2022年12月22日或2023年1月5日,学位授予日期在《学位授予登记表》中填报。对于已经落实就业单位且单位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应选择2022年12月22日上会审议;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希望2023年以应届生身份继续寻求就业的研究生,建议选择2023年1月5日上会审议。

  每位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应主动了解毕业、学位授予时间对自身就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选择,管理系统关闭后,不得变更。


  二、网上填报信息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一)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开始时间:2022年9月19日8时

  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规定并网上公布。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各研究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仅在校学历生需要)、《学位申请书》,并上传以下材料:

  (1)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2)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本学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工作由各学院根据认定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须按各学院规定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经过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①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③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④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重要提示: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 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二)系统登录方式、用户名和密码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2021年10月起,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无需单独用户名和密码。校外网络访问“智慧法大”须先登录VPN,详见《关于变更信息系统校外访问方式的通知》。(校外访问流程:登录VPN—>登录智慧法大—>点击链接进入研究生综合系统)。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用户名: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页面查询);密码:初次登陆者,预设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CUPL+#,例如123456CUPL#,身份证号末位字母大写。首次登录后须更改密码。详细登陆方法可参考上学期的通知:《关于2021年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期间使用VPN访问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的通知》。

  (三)系统使用问题咨询

  在使用管理系统中,研究生如遇问题或困难,可咨询所在学院(或接受学位申请学院)相关老师,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及上传学位论文等环节的申请人,应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网上公布。

  1.在校学历研究生(双证生):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2.所有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3.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提交纸质学位论文(匿名版和署名版,具体份数及要求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按要求到各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4. 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份数及要求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学术成果复印件要求参照本通知第二项第(一)款第2条提交电子材料要求。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

  6.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学校不鼓励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适用提前毕业。

  7.各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纸质材料。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学位申请人按照学院规定时间,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提交匿名学位论文,同时提交相同版本的纸质版论文。


  五、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申请人提交学位(毕业)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安排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相关安排由各学院制定并通知。所有本学期申请学位者(含延期再次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均需进行学术规范审查、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请学位申请人持续关注相关环节审查结果。


  六、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根据各学院要求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

  通过答辩后,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填写、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分别提交PDF格式署名版和匿名版学位论文终稿(署名版提交学位办、匿名版提交质量监督办公室)。论文应包含以下全部内容(可选项除外):封面—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选)—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论文封面(2021版,请勿用旧版)、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知网使用授权书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匿名版论文须隐去包括致谢部分在内的所有作者和导师姓名,匿名版论文统一命名格式为“10053_学号_LW.pdf ”。

  (二)向各学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学位论文(具体份数及要求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

  3.各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纸质材料。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现学校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研究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照片采集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年统一组织一次,预计安排在9月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10月10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申请人应在填写《学位申请书》的页面中上传电子照片(不是用户信息或个人基本信息页面)。各学院应在收取申请人《学位申请书》时对照片进行审核。

  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

  3.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八、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等原因,本学期相关工作安排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保持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附件:各学院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安排通知

Copyright © 2011-2012 Powered by TDXL.CN 深圳市新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1-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14楼 电话:0755-83234965
粤ICP备0811930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127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