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阳光教育 考试动态 高校动态 浏览文章 详情

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申硕进行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现将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导师选定和论文开题的相关要求作以下规定和说明,请各学位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密切关注。


 一、参与师生互选人员

  已通过外语或综合(自愿参加)和2014年入学的各同等学力班学员(务必参加)且尚未参加师生互选的学员,须按照规定时间选定指导教师。


 二、导师资格

  按网上平台注册的申请学位学科专业从我校选择指导教师,所选导师须是当年度经学科办公室审核批准的、具有招收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尚未取得指导研究生资格或已退休的教师皆不能选作导师。申请学位学科须与第一导师的招生学科一致。合格的导师名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grs.syphu.edu.cn/info/1066/7887.htm),在“导师工作”栏目下的“导师工作动态”页面查询,导师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导师介绍”(http://grs.syphu.edu.cn/yjsjyw.htm)页面中查询。

  注意事项:从本年度开始,师生互选将取消导师每年招收5人的限制,原则上不得更换专业。


 三、导师选定流程

  请相关同等学力人员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导师工作”栏查询所申请学位学科的导师信息,自行联系导师,打印下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师生互选表》,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9月10-3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240),逾期未提交者,将只能参与2020年度9月份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的师生互选。


  师生互选工作联系人:严老师

  电 话:024-43520100

  地 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邮 编:117004Ps:签好字的表格,顺丰邮寄以上地址,不需要到南校区当面提交。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9.3    


  附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师生互选表.doc

Copyright © 2011-2012 Powered by TDXL.CN 深圳市新阳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1-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14楼 电话:0755-83234965
粤ICP备0811930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127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