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人员:
我校2017年下半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审查人员基本条件
1、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领域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科研成果(或可在答辩资格审查之前发表科研成果)。
二、时间安排
1、全国平台注册、提交学位申请:即日起至11月24日
2、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注册、选择办理时间、报考学位课考试:11月15日—11月24日
3、下载缴费单或准考证:11月28日-12月1日
4、现场资格审查、指纹图像采集、缴费和准考证盖章:
11月28日8:30—11:00、14:00—16:00
11月29日8:30—11:00、14:00—16:00
11月30日8:30—11:00、14:00—16:00
12月1日8:30—11:00
备注:每个时间段仅安排2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内选择办理时间。
5、学位课考试:12月2日、12月3日。每天上午一门考试(9:00-11:00),下午两门考试(13:00-15:00、15:30-17:30)。
三、资格审查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之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需于11月24日前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上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A.“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应填“否”;
B.“学院”应填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学院;
C.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推荐阅读: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D.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以看到三个绿色字体“已提交”方算完成(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因成绩过期、资审时间过期、逾期未答辩欲重新申请答辩、欲申请变更专业等原因,计划重新资审的申请人,无需登录全国平台操作,也无需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但需要提交下述各种材料、完成以下其余相关流程。
2、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之前未参加过资格审查或本次欲重新资审的申请人,需于11月15日—11月24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tdxl.cupl.edu.cn)上进行注册、申请。按顺序完成学生信息注册(需填写个人信息、所学专业等,并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学员身份、选择办理时间、选择考试科目(可报考0-6门)、下载缴费单/打印准考证等步骤。
仅参加资格审核,不参加校内学位课考试的申请人也要登录该系统,一方面选择办理时间,另一方面下载缴费单。
3、现场审核
为争取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审核工作安全、有效的进行,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报名时在管理系统所选的办理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其余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按各自提前选择的资审时间,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07)(以下简称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在现场领取)。表内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如系重新资审,请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重新资审”,申请日期暂不填写。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自行下载(网址: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AE01D0823665FED2)。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该表夹放在《确认表》首页。
(3)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折叠后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折叠后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办理时长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D.部队院校所颁授学士学位获得者,查询和认证服务请与全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国防科大,可打0731-84572520咨询)联系并出具。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4)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2000字,独著)复印件1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
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并按上述要求粘贴,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5)结业证复印件1份(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如未获得结业证,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获得,并按上述要求粘贴,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办班学院签发的符合学校培养方案要求的“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向办班学院咨询、领取)1份(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如未获得该成绩单,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获得,并按上述要求粘贴,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步:学位办老师对《确认表》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后申请人进行指纹与图像采集(学院路校区教学楼107)。
第三步:核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内容,如无误则填写“本人承诺”并交给学位办老师签字盖章后,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确认表》,在将来申请答辩资格时再次提交。
备注:如申请人不参加本次校考,则在资审结束后,将自行下载的缴费单交于学位办盖章,到校财务处(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A-102)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发票后即可离校。
四、学位课考试
1、申请考试人员资格
(1)已通过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的学员。
(2)参加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的学员。
(3)参加并通过本次重新资审的学员。
2、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