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7年传播学专业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培养具有扎实的传播学基础、掌握传播学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素养和能力的互联网营销运作、以及公共传播领域的专业人才。 2、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素养与专业技能训练,特别注重互联网营销战略、执行和操作训练,传播学理论前沿、公共传播、互联网思想与大数据运用等。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1)报名表一式两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5)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6)一寸彩色照片6张。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1、我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申请考核制,考核科目为本专业相关知识。考核时间为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互联网公共传播方向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2—3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1、学习年限为两年。 2、学费为48000元,一次交清。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用。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1、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曾老师,电话010-62753570,地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北大南门蒙民伟楼106室),邮编:100871。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
2017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