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7年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培养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基础、掌握临床心理学理论、熟悉临床咨询。掌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临床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临床心理治疗技能。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admission.pku.edu.cn/waiwang/index/bmxxlb.jsp。 2、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9月22日。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科目为面试。考核时间为待定。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1、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认知行为治疗 (2)自杀与危机干预 (3)团体心理辅导 (4)心理动力性治疗 (5)家庭治疗 (6)临床访谈与评估 (7)变态心理学 (8)临床心理学伦理 (9)心理治疗理论与实务 (10)心理学研究方法 2、选修课(4门,共8学分): (1)心理统计 (2)高级心理测量 (3)学校心理咨询 (4)临床督导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他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59000元,一次或分两次交清。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用。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1、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王老师,电话62769185,15910691739,地址:北京大学哲学楼204房间,邮编:100871。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
2017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