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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7年心理学(临床心理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7年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在北京举办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基础、掌握临床心理学理论、熟悉临床咨询。掌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临床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临床心理治疗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admission.pku.edu.cn/waiwang/index/bmxxlb.jsp。

  2、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9月22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科目为面试。考核时间为待定。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认知行为治疗  (2)自杀与危机干预

  (3)团体心理辅导  (4)心理动力性治疗

  (5)家庭治疗  (6)临床访谈与评估

  (7)变态心理学  (8)临床心理学伦理

  (9)心理治疗理论与实务  (10)心理学研究方法

  2、选修课(4门,共8学分):

  (1)心理统计  (2)高级心理测量

  (3)学校心理咨询  (4)临床督导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其他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一年半(或两年)。

  2、学费为59000元,一次或分两次交清。

  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1、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王老师,电话62769185,15910691739,地址:北京大学哲学楼204房间,邮编:100871。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2751354,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17年06月02日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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