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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2013年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江苏省重点学科、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学科建设长效机制。2017年我校继续接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见附件。


  一、基本原则


  学校以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不受本项第1款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


  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名步骤:


  1. 学校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并提交。


  2. 国家同等学力信息平台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初次注册成功后,按要求上传标准的个人照片并完善信息,选择正确的专业。最后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3. 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28日


  4.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7年6月29-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相关培养单位确认信息并交费(统一微信扫码交费)。确认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推荐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申请人国家系统网上报名的注册ID号。


  5.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现场确认者,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费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1.学费

南通大学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2.学员学习期间的学费、书籍代办费(代办费800元/生,在入学时交纳)、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学习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回。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2日 


 附件:南通大学各招生学院确认时间及地点

    南通大学同等学力课程学习报名系统说明

 


南通大学医学院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1.已获得西医医学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取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正在参加所申请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或已取得所申请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现从事专业原则上与拟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有条件、有能力协调好工作与学习关系的人员;


  5.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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