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商品流通企业批进批出一批商品共500件,该商品单位进价5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售价为550元(不含增值税),经销该批商品的一次性费用为5000元。 已知,该商品的进货款来自于银行贷款,年利率为9%,商品的月保管费用率为3‰,流转环节的税金及附加为2500元。一年按360天计算。 要求: (1)计算该批商品的保本储存天数。 (2)如果企业要求获得目标利润8750元,计算该批商品的保利期天数。 (3)如果该批商品超过保利期10天后售出,计算该批商品的实际获利额。 (4)如果该批商品超过保本期1天后售出,计算该批商品的实际亏损额。
(2)保利天数=[(550-500)×500-5000-2500-8750]/[500×500×(9%/360+3‰/30)]=100(天) (3)超过保利期10天售出的实际获利额=8750-[500×500×(9%/360+3‰/30)]×10=7875(元) (4)超过保本期1天售出的实际亏损为8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