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法上的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为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并非没有任何法律后果。其法律后果为: (1)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履行效力。 (2)当事人已经履行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3)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责任。 (4)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收缴财产返还给国家或者返还财产给集体、第三人。 |